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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一名蔡姓女子與補習班楊姓老闆發生勞資糾紛,離職後,蔡女竟遭到老闆「秋後算帳」,楊老闆以蔡女每天裝水回家喝未經同意為由,提告竊盜並求償近2.5萬;對此,高雄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向來知情,且1年來皆未曾開聲制止,因此判決敗訴。
▲高雄蔡姓女子每天裝水回家喝離職被老闆「秋後算帳」。(示意圖/Canva)
據相關報導,判決書上指出,25歲蔡女於2019年10月起在楊男的補習班工作,工作期間因「薪資退休提撥問題」而發生糾紛,最終雙方撕破臉對簿公堂。楊男除了資遣蔡女外,還控訴對方未經同意就裝水回家喝,提告竊盜罪的同時,也提出2.5萬元的民事求償。
對此,蔡女坦承確實有長期裝水回家喝,但也強調自己每次裝水主管都有同意,且公司向來知情卻從未出聲制止,怎能事後再來「翻舊帳」。最終檢方考量到蔡女裝水回家喝的行為已經長達1年,補習班若認為其行為不妥,不應該遲遲都未表態,最終認定罪證不足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至於民事部分,楊姓老闆指控,自到職起,蔡女每天都會帶上5罐600CC寶特瓶裝滿帶回家,若每瓶以新台幣20元做計算,扣掉假日,上班日共為249日,認為蔡女至少帶走近2萬5千元的水。法官經審理後認為,楊男及補習班員工一直知情,且飲水機上方還設有監視器,但補習班卻從未制止蔡女的行為,直到爆發勞資糾紛後才決定提告求償,認定楊男請求不合理,判決楊男敗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n.yam.com/Article/202203258035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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